经过选题征集,学术委员会专家匿名评审,基地拟对以下选题进行资助:
1. 国内外碳中和循环经济与商业模式应用的比较研究
2. 碳中和背景下CCUS技术部署对区域社会经济效应影响研究——以广东省为例
3.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碳中和金融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4. 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减排的影响机制及效果研究
5. 竞合视角下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碳排放效率差异及驱动机制研究
6. 中心城市碳减排路径调查与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7. 基于突变理论的碳排放权交易风险测度研究
8. 低碳技术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联动的综合价值体系构建
9. 碳中和背景下考虑碳税的供应链融资均衡决策与模型选择研究
10. 基于自组织理论的碳汇市场特征研究
11、基于深度学习的碳价格集成预测系统
现对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金融研究基地2022年科研项目申报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一、资助金额与实施年限
课题资助经费为一般项目每项1.5万元,实施年限1.5年;重点项目每项3万元,实施年限2年。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是高校或科研机构研究人员,能保证足够的时间与精力从事项目研究工作;
2. 申请者应在所申请的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理论和技术积累;
3. 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学位),中级以下技术职称、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请,必须有2名正高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4. 申请课题研究内容必须符合本年度科研项目的资助范围;
5. 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
6. 申请者按时提交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者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金融研究基地
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填写好后将申请书交至tanzhonghe@gcu.edu.cn;
2.申报时间为自即日起至2022年2月19日17:00时截止。
四、审批程序
项目的评审按同行专家评阅、基地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的程序进行。
五、项目管理
(一)经费管理
1. 课题经费是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金融研究基地为科研项目投入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2. 课题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课题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材料费等支出,原则上不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3. 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作出经费使用决算。
(二)调整或中止
基地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课题进展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时,有权调整或中止课题及资助。
(三)课题验收
课题结束后2个月内,申请人员应认真填写验收报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逾期不按要求提交验收报告者,取消其今后申请本基地科研项目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课题实施结束后完成既定要求,达到预定目标的,若需继续深入研究,可向本基地提出申请。对确有重大研究价值的项目,基地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通过后可追加预算。
(四)科研成果
一般项目至少发表1篇与本课题相关的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发表2篇与本课题相关的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
申请人员应与本基地固定人员联合开展研究。在本基地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下产生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成果一律要注明作者单位为:“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金融研究基地”,”Guangzho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Research Base of Carbon Neutral Finance for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 ,并标注“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金融研究基地资助项目(NO.XXX)”,及至少署名一位本研究基地固定人员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老师
电话:020-36907085
E-mail:tanzhonghe@gc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1号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金融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金融研究基地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