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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9-11-25 访问统计: 113
  第一条 为切实执行广东省黄维崧公益基金会与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的协议,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是广东省黄维崧公益基金会对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提供的资助,由广东省黄维崧公益基金会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奖学金。

  第三条 申请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的条件。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举止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在上学年综合测评中获得一项先进荣誉称号;

  3.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

  4.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5. 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要求参加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评估成功。

  第四条 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和人数。

  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奖励人数每学年250人。

  第五条 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1.符合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填写提交《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组织本学院及班学生干部进行评议,确定本学院的申请名单,并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

  3.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将确定的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学校校园网及学校公共场地等处向全校师生公示。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4.学生工作处根据反馈情况最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广东省黄维崧公益基金会审核批准。

  第六条 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由学校统一一次性发放。

  第七条 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小糊涂仙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原则上不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其他校外奖助学金。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