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广东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二)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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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广东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二)
给予全方位创业扶持
1、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高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2、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吸纳就业效果最好的,可获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每年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专设大学生赛事,对优胜项目给予5万元-20万元资助。
4、对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前三名,并于获奖后两年内在广东登记注册的项目,给予5万元-20万元资助。
5、按每人1万元标准,每年资助500名有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与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
应届生求职补贴提高到1500元
1、广东建立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积极组织开展实名就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五个一”专项服务,即提供一次电话访问、一次职业指导、一次岗位推荐、一次就业见习、一次职业培训机会。
2、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登记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享有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并享受相关补贴政策,自主创业的可享受有关创业扶持政策。
3、登记失业满6个月、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临时生活补贴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4、对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两年且不超过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
5、在国家将求职补贴对象范围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扩大到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基础上,广东进一步扩大到五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农村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同时,将求职补贴标准从500元/人提高到1500元/人。
毕业一年内未就业可参加就业见习
1、除特殊涉密岗位外,国有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在政府及相关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的招聘信息,并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2、毕业后一年内未能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时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见习期间可获得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并由见习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还可免费办理人事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