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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的通知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9-02-27 访问统计: 57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多通道、多规格、模块化”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通过辅修另一专业的主要课程,跨学科交叉学习,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将于该学期第二周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其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在第二周内,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课程申请表》(见附件2),经本学院审核批准后,交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所在二级学院报名,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名。第三周由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员负责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见附件3)落实课程、安排选课、通知学生上课等工作。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期间,如果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学生必须中止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课程的学习,待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后,于另一学期申请继续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课程。
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见下表:

开课单位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60

经济学院

金融工程

60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100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暨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创新创业实验班)

5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5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25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30人以上才开班

学生应根据主修专业、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的安排选择修读的时间、专业和课程。

三、招生对象:2015-2018级已注册学生。

四、收费:300元/学分。

五、选课和交费的具体时间(含以往学期已报名及上课的学生)由各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所在二级学院安排,并在二级学院网页通知学生。请各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依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做好相关的组织工作,并于第四周结束前将报名名册(见附件4)的电子版与纸质版送交教务处。
http://jj.gcu.edu.cn/uploadfile/2019/0227/2019022711174969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