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粤港澳大湾区财税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8-06-27
访问统计:
35
关于2018年度“粤港澳大湾区财税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与广东省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同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粤港澳三地将逐步建设成为更具活力的经济区和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示范区。广东省省长在2018年1月的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广东将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携手港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枢纽和航运中心。税收作为社会治理工具和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影响因素,一直是政商两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更是具有立足大陆、影响港澳、乃至示范我国税收制度整体改革的重要的研究意义。因此,为充分利用当前政策时机,结合我校基础条件和我院师资情况,经济学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中心,决定开展2018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注意以下事项:1、申报时间
2018年7月8日前
2、申报材料
两份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和一份电子版申报书。
3、项目分类
(1)一般项目:研究成果包含至少一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一般期刊论文;
(2)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包含至少一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
4、选题方向
鉴于财税问题涵盖全部经济理论与实务研究领域,凡有资金流动的地方即产生财税问题。故本次立项仅提出参考研究方向,具体题目由申报人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自行拟定。
选题参考方向:
方向一、粤港澳大湾区财税制度比较研究
方向二、湾区财税制度对金融或贸易的影响研究
方向三、湾区金融制度、统计方法、经贸规则或产业发展研究
5、项目经费
给予每一项成功立项的重点项目资助4000元,一般项目1500元研究经费。经费分两期下拔,立项成功之后可使用研究经费的70%,课题结题之后可使用经费的30%。此项经费从学院基金支出。
6、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
(2)至少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期刊论文一篇,提交论文的封面、目录和内容页即可或论文收录证明复件件两份。
7、时间安排
一般项目研究周期12个月,重点项目研究周期18个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般项目时间安排 | 重点项目时间安排 | |
提交项目申报书 | 2018年7月8日 | 2018年7月8日 |
开题评审 | 2018年7月 | 2018年7月 |
项目研究阶段 | 2018年7月-2019年7月 | 2018年7月-2020年1月 |
中期检查 | 2019年1月 | 2019年4月 |
提交项目相关结题材料 | 2019年7月 | 2020年1月 |
联 系 人:黄菲菲
邮 箱:281468044@qq.com
联系电话:020- 36903493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粤港澳大湾区财税研究中心
2018年6月27日
粤港澳大湾区财税研究中心
2018年6月27日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经济学院粤港澳大湾区财税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