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财税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8-06-05
访问统计:
40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科研建设,填补“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制度研究工作的空白,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经济学院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财税研究中心。该研究中心主要通过借鉴国际三大湾区的经验,结合粤港澳三地的行业特点和功能定位,拟有针对性的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战略提供财税政策建议。
“粤港澳大湾区”是由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肇庆、江门、惠州九市组成的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更是具有立足大陆、影响港澳、乃至示范我国税收制度整体改革的重要的研究意义。研究和总结大湾区内税收制度的运行机制与效果、谋求区域税收制度间的统筹与衔接、提炼税收制度运行规律,是发挥广东省在全国税收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工作。学校地处广州,具有区位优势,并有当地税务机关和实践教学基地等作为依托,具备开展该项研究的基础条件。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