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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低碳经济与碳金融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的规定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7-10-09 访问统计: 36
       经济学院低碳经济与碳金融研究中心于2014年-2016年面向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开展了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成果丰硕。为规范中心科研项目的管理,现对部分规定进行修改和明确:
      1、立项内容
涵盖经济学院4大专业的领域,要求选题新颖,研究内容和方法应有创新
      2、项目分类
      (1)一般项目:研究成果包含至少一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一般期刊论文,研究周期最长一年。
      (2)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包含至少一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研究周期最长1.5年。
      3、项目经费
给予每一项成功立项的重点项目资助4000元,一般项目1500元研究经费。经费分两期下拔,立项成功之后可使用研究经费的70%,课题结题之后可使用经费的30%。
      4、项目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应交材料
每年10月 项目申报 附件1
每年11月 开题评审  
次年4月 一般项目中期检查 附件2
次年9月 重点项目中期检查 附件2
次年10月 一般项目结题验收 附件3、成果材料
第三年5月 重点项目结题验收 附件3、成果材料
      有意向申报项目的老师于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项目申报书,由“低碳经济与碳金融研究中心”组织专家针对项目研究意义及可行性进行评审,是否准予立项,并在最后对照项目计划审查完成情况,评定结题与否。题目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低碳经济与碳金融研究中心
2017年10月9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经济学院低碳经济与碳金融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2.低碳经济与碳金融研究中心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件3.低碳经济与碳金融研究中心课题验收表
附件4.低碳经济与碳金融研究中心课题提前结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