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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党委组织工作制度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7-05-25 访问统计: 69
      一、工作职责
  学院办公室(党务办)是党委组织工作方面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起草党建工作计划,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过好民主生活会,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3.组织党内评先工作。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抓好党员教育,促进党内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思想素质。
  4.负责党籍管理,接转组织关系。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5.根据党委决定,负责党代会的准备工作。
  6.协同做好上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
  7.负责党员、干部统计工作。
  8.完成上级和院党委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党的组织建设
  根据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华南工[2006]39号文精神,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临时委员会是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下属的二级党委。因此,我院临时党委遵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接受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的领导,搞好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首先按党组织的设置,经院临时党委批准成立7个基层临时党支部,然后由各临时党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1人(2006年11月底前完成)。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两年。学院党委计划于2007年上半年组织全院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党员思想建设
  为加强我院党员思想建设,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我院基层党组织政治坚定、组织坚强、作风务实、制度完善,在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一段时间内,抓好《江泽民文选》的学习,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学习和辅导学习的形式,深刻领会《江泽民文选》的精神实质,全面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四、党员组织发展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做好我院党员组织发展工作(见附件一:党的组织工作问答,附件二:发展党员工作常用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