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 烈 欢 迎

莘 莘 学 子

报 考 经 院

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

经济学院招生咨询QQ群

你所在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团委学生会 
转发【16文体艺术节】关于举办我校2016年“缅怀先烈,振我中华”征文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6-11-01 访问统计: 28
全体同学:

  2016年11月12日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纪念日。为学习、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的爱国精神、革命意志和进取精神,进一步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同心实现“中国梦”。不断加强学校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增添我校学生的爱国情操,为我校学生提供一个抒发情感的平台,用激扬的文字抒发内心对祖国的热爱、对革命先烈的感激、对振兴中华的伟大抱负,助力我们的时代,实现先生的梦想,让中国梦更精彩。经研究,我校团委决定举办2016年“缅怀先烈,振我中华”征文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缅怀先烈,振我中华”

  二、活动对象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体学生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四、活动时间

  比赛阶段:11月01日—11月12日

  五、比赛日程与安排

  1.11月01-07日,参赛者可通过下载附件,关注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华广青春汇”获取报名表,并于11月07日23点前将报名表及作品压缩并以“学院年级班级+姓名”命名发送到活动主办方邮箱:910757279@Qq.Com。

  2.11月08-09日,活动主办方评分委员会对提交作品进行初赛评分,并推选作品进入决赛。

  3.11月10-11日,由活动主办方特邀评审老师及专业文学老师组成评选团队对作品进行评分,并选出奖项。

  4.11月12日,活动主办方将在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华广青春汇”公布比赛结果。

  六、参赛作品要求

  1.本次活动主题为“缅怀先烈,振我中华”,参赛者可根据主题自拟题目,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1000字,字数不在要求范围内的作品不给予评选资格。

  2.参赛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思想内容健康,符合大赛主题,表达个人的爱国情怀,对孙中山先生及其思想精神,意志人格的缅怀之情,展现青年的高尚情操、崇高理想,重点围绕“孙中山先生的丰功伟绩及自身对革命先烈的感激之情、对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抱负。

  3.参赛作品要求必须原创,不得抄袭。本次大赛主办方负有核实作品真实性责任,如有发现抄袭,将第一时间与参赛者核实,一旦核实抄袭,将取消参赛者比赛资格。

  4.比赛形式为个人赛,参赛者需在报名表上填写个人具体信息及作品,并将报名表及作品提交到指定邮箱。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八、联系方式

  学校团委调研部

  周 漩:13501480943/660943

  谢园香:13711504458/664458

  胡秋忆:18755688803

  邮 箱:910757279@qq.com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关于举办我校2016年“缅怀先烈,振我中华”征文大赛的通知

http://jj.gcu.edu.cn/uploadfile/2016/1101/2016110102125897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