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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第一期“学科团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6-09-23 访问统计: 42
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第一期
      “学科团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团队团结协作、优势互补、战斗力强的优势,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第一期“学科团队”计划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学院(部)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学科团队组建工作(工作安排见附件1)。
 
附件:1.第一期“学科团队”计划工作安排
         2.第一期“学科团队”计划相关表格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16 年9月22日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第一期“学科团队”计划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注重发挥团队团结协作、优势互补、战斗力强的优势,设立学科团队。
各学院以学科为主线,在学科带头人的组织下,按学科方向组建研究方向的学科团队,争取科研项目,培育科研成果,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学科团队一般由5人组成,团队设学术负责人1人,学术骨干教师4人。
在学科建设的前提下,可以接受教师以个人名义申报,教师以教学为主,同时开展科研活动。
二、建设目标
1.3年把团队建设成为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优秀创新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中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1人。
2.3年资助期内,学科水平明显提高,科研实力大大增强,全校所有团队的科研到校经费年递增20%。
3.3年资助期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65篇/年以上,3年资助期结束,全校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数达到500篇以上。
三、学科团队岗位设置
1.学校学科建设分为重点学科建设与一般学科建设两个层次,重点学科是以省、学校设立的重点建设学科为主,一般学科则为学院设立的具有学科特色、有发展潜力的学科。每个学科的岗位设置分为3个层次:学科带头人、学术负责人、骨干教师岗位。每个学院设立学科带头人岗位1个。每个学科下设若干个学术团队,每个学术团队设学术负责人1人,全校计划建立10-20个学术团队。每个学术团队设立若干个骨干教师岗位,全校计划设置骨干教师岗位40-80个。学术团队数及骨干教师岗位数向重点学科倾斜。
2.强调学科团队的建设,申报学科队伍岗位者必须先组织学科团队,在学科团队中申报上岗。各类岗位层次由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学科团队允许一个或多个研究方向,学科团队成员之间应有较好的合作基础或合作经历。
3.学校鼓励各院、部整合校内资源组建学科团队,原则上各团队之间学术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不得交叉。
4.学校要求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学科特点、专业特点组建实质性的学科团队,学校鼓励已入选学校“百人计划”、“内聘副教授”和校级“千百十”计划的教师进入各学科团队。
5.学校对于重点学科建设团队给予津贴权重倾斜。
6.成立机械、电子、建筑、管理、综合五个评审考核专家组。
四、学科团队组建和个人上岗基本条件
(一)学科团队组建基本条件
1.有一支团结合作的队伍。上岗后的团队里必须是紧密型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科技合作精神。
2.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工作业绩。团队成员近3年内承担过省市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或原则上团队成员能完成科研工作量共20分/人(每年)。
3.团队中有一位科研能力较强的学术负责人,在学术上有较高的水平,且学术研究符合本学科的发展方向,一般要求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者可以是讲师),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团结他人,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
4.团队具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学科团队个人上岗基本条件
1.爱国爱校,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事业心、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参加学校的聘期考核合格或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近3年的科研业绩成果达到学校科研工作量考核的20分/年以上。
各岗位上岗的基本条件如下:
1.学科带头人岗位:
(1)一般要求具有教授职称(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者可以是副教授),5年以上本科教学或研究生教学经历。
(2)理论基础扎实,在本学科内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设岗课程或系列课程所在领域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有明确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思路和目标,改革意识强,并已经做出显著成绩。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组织协调本学科队伍协同作战。
(4)应具备下列科研条件中的2项:
1)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带团队确定的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与所带领团队确定的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学术专著1部以上。
3)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
4)主持与所带领团队确定的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3项。
5)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3等以上奖1项,本人排名第一。
6)到账科研经费总额在10.8万元以上(工科)。
2.学术负责人岗位:
(1)一般要求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者可以是讲师),一般来校主讲本科课程3年以上。
(2)至少确立一个相对稳定、与学校和所在院部确定的重点学科或科研领域相对应的研究方向,在该研究领域中已取得较好的成绩。
坚持教学、科研相结合,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该课程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能积极参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并已取得良好效果,教师工作考核合格。
(3)近3年主持过或作为骨干(前3名)参加2项省市级及以上的科研/教研项目,并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或近3年主持或参加项目的到校科研经费计入其本人部分超过9万元以上;或近3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带团队确定的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核心或统计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3.骨干教师
(1)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来校主讲本科课程一年以上,具有发展潜力。
(2)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校级或作为骨干(前3名)参加校市级及以上的科研/教研项目,并取得成果或良好进展。
(3)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学术水平,教师工作考核合格。熟悉该课程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能积极参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以上岗位条件,特别是学科带头人、学术负责人的条件,应该全面审核。要全面审核是否具有担当带领学科发展、组织学科团队的能力。对上岗者,应全面衡量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在科研经费、论文、获奖条件审核中,不要过于拘泥于个别条件。
五、岗位申报程序
1.院(部)以学科为主线组织团队申报。申请组建学科团队的人员,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1)组建团队的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包括:学术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团队构成情况,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及学术状况;研究方向(领域)介绍、评价、论证;组建团队的软硬件等条件;团队的建设目标;团队建设的保证措施等。
(2)科研成果等资料。近3年以来,代表学术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的专著、教材、项目立项和结项文件、技术鉴定、发明、专利、软件及获奖成果(近五年)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部)审核团队的申报条件与完成聘期目标的能力。对申请组建的学科团队进行评审,决定拟组建的学科团队。
3.各学院提交学科团队及其成员名单,报人事处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报学校评审专家组和学术委员会审核、备案。
4.学校审核通过后,学校、学院与学科带头人签订团队建设任务书。
六、团队责任
(一)学科团队责任与目标
1.制定并实施明确的团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构建相对稳定的学科团队,注重梯队建设,培养和提高团队和团队成员的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不断增强团队的科研竞争力和教学质量。
2.在聘期内有明确的目标与任务,包括教学、科研经费、获奖成果、论文、专利、成果转化等,计算方法执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岗位科研(教研)工作量分计算方法》的聘任考核标准。学校按照团队(个人)整体考核,平均团队成员的科研考核分数不低于考核标准的20分/年。
(二)聘任
正式受聘岗位者,需要由学科带头人与学校、学院签订团队建设任务书,任务书以学科或学科团队的任务为主要目标。学术负责人、骨干教师与学科带头人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岗位的责任、目标与权限。团队建设任务书包含下列内容:
科研、教研任务:
本团队成员3年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本研究领域学术论文人均0.6篇/年。
3年内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部或授权国家专利3项。
3年内团队成员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市级项目3项及以上(包括教研项目),或横向项目到校经费人均15分/年。
3年内,平均团队成员的科研分数不低于考核标准的20分/年。
(三)任务书
(1)任务书类型
学科团队建设任务书适用于学科团队。
(2)任务书内容
团队建设任务书作为团队考核的基本依据,以完成所在学院的总体目标及任务为前提,应明确团队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包括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地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志性成果指标要求。学科团队建设任务书具体内容由学校和所属学院(部)制订。
(3)任务书签订
学校与学院(部)、学科带头人签订团队建设任务书;学院(部)分别与团队成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七、未进入团队教师的科研目标
1.以教学为主,同时开展科学研究和科研活动。
2.有明确的目标与任务,包括教学、科研经费、获奖成果、论文、专利、成果转化等,计算方法执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岗位科研(教研)工作量分计算方法》的聘任考核标准。学校按照个人考核,科研工作量考核合格为达到科研工作量分10分/年。需完成10分方可具有评优资格。
3.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本研究领域学术论文0.3篇/年。3年内无一篇核心期刊论文的(第一作者且工作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或无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第一且工作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为科研、教研考核不达标。(2015年如有上述业绩成果的,从2015年算起,其余从2016年算起。初级职称人员、外国语学院教师可降低为统计源期刊)。                                         
八、考核
1.学校对学科带头人根据个人学术成果、学科建设水平、团队聘期任务完成情况等作为考核依据进行期中和聘期考核。
2.学科带头人或学术负责人、不进入团队的教师每年必须向所在院(部)进行一次述职报告,提交3年内的团队建设与科研规划,每年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进行年度考核。学科带头人对团队内成员进行个人考核。院(部)向学校提交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校纪校规,学校有权终止聘任。
3.学校将根据任务书对学科团队进行期中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学科带头人应向学校提交期中考核报告、聘期工作总结,汇报工作情况和进行答辩。一年半完成总任务的50%,3年完成总任务的100%。
学校视财力状况拨出部分资金用于省、校级重点学科和业绩突出的团队予以奖励。根据学院学科团队考核情况确定考核奖励,考核优秀的适当上浮考核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视严重程度适当下调,最低可不发放考核奖励。
团队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学校评审考核专家组和校学术委员会集体审核,学校审批。
4.退出机制
(1)年度考核、期中考核不合格的团队,退出学校学科团队。
(2)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规定,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立即取消其团队成员资格,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团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团队资格。
九、“学科团队”计划绩效津贴分配原则与标准
(1)学科团队
被聘上岗的学科团队成员享受“学科团队”计划绩效津贴,按学术负责人2万/年,学术骨干副高及以上职称1.4万/年,中级职称1.3万/年,初级职称1.2万/年的津贴标准总额打包发至学科团队。由学科带头人与学术负责人根据团队成员的学术成绩和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等情况共同拟定具体分配方案,由学院审批后报学校备案。学科带头人的岗位津贴标准2.5万/年。
按月发放,发放时预发津贴的70%,其余在每年的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清。从第二年起,根据考核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团队逐年下调预发津贴比例。若3年聘期期满合格,予以补发岗位津贴。
(2)未进入团队教师
未进入团队的教师,发放科研绩效津贴副高及以上职称0.8万/年,中级职称0.7万/年,初级职称0.6万/年。每学年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岗位科研(教研)工作量分计算方法》计算科研工作量。
按月发放,发放时先发津贴的60%,其余在每年的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清。从第二年起,根据考核情况,科研、教研考核不达标的个人逐年下调预发津贴比例。
十、实验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的年终考核绩效津贴
根据每年全校整体经济效益,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整体完成情况,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3方面绩效考核结果,对行政、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发放年终考核绩效津贴,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处级岗位0.7万/年,中级职称或科级岗位0.6万/年,初级职称或科员级岗位0.55万/年。
按月发放,发放时先发津贴的50%,其余根据每年全校的整体经济效益及全校绩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清。从第二年起,根据全校整体经济效益及考核情况,逐年测算绩效津贴预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