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
一年来,在各位领导、老师、同学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团委、学生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现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手册》有关条例,结合我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的实际,决定对在我院第二届第一任团委、学生会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干事”进行表彰。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凡2015-2016学年度在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担任学生干部、干事满一年均有评选资格;
2.思想上进,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现象,严格遵守学生组织章程,并履行各项义务,关心和支持学院的工作,在同学中起良好的表率作用;
3.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顾全大局,积极肯干,完成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作风正派,严于律己;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2015-2016学年度无挂科现象,综合测评在班级占前50%,所有必修课程没有补考情况。
二、评选及表彰
1.“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经团委、学生会初审,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经济学院第二届第一任团委、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申报表》(附件一),并附上总结材料,上报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
2.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进行最终审核,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委员总数的40%,优秀学生干事人数不超过部门人数的30%;
3.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研究讨论后,将对“优秀学生干部、干事”名单进行公示并表彰。
三、奖励方法
1.对“优秀学生干部、干事”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
2.获奖名单将作为资料保存,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3.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手册》综合测评相关文件要求,对“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给予相应加分。
四、参选方法
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干部、干事即日起到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经济学院网站(http://jj.gcu.edu.cn/)下载相关的材料及表格(详见附件一),并于2016年6月6日19:00前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发送至负责人邮箱:492504214@qq.com(团委、学生会)
同时所有申报人须将打印版的申报表和先进总结于2016年6月6日17:00-18:00间交到C14楼下。
五、负责人联系方式
未尽之处,请致电相关负责人:
刘磊 联系方式:18826274352/664352
林晓萍 联系方式:18826251546/651546
李嘉莹 联系方式:13798118046/678046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经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http://jj.gcu.edu.cn/uploadfile/2016/0601/2016060111035028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