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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学校决定2016年1月1日(星期五)至3日(星期日)放假3天,1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课上班。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