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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经济学院教务、考务管理制度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5-04-20 访问统计: 46

1、 停调课规范

  A、 因教学、教研需要而申请停调课的,由任课教师提前至少2天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停调课处理申请表》交由教研室负责人确认签字,再报院长审核批准后,交教务员办理停调课手续。

  B、 因其他原因需要申请停调课的,由任课教师提前至少2天到行政秘书处填写请假条并报院长审核批准后,再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停调课处理申请表》并报院长签字同意,一起交由教务员办理停调课手续。
2、 教材订购

  每学期末排课初期由任课教师按照规范填写《教材订购申请表格》,通过邮箱发送给所教课程学生所属的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并由专业教研室负责人统计审核后,向教务员提交《学生所属专业教材订购申请表》,由教务员做最后审核修改并交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字存档。

3、 课程成绩比例调整

  任课教师如需调整课程成绩比例,应在征得其他同一门课任课教师的同意后,在开课学期考试前三周内填写课程比例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开课学院院长批准后交由开课学院教务员和教务处叶少林老师存档,由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重新设定。课程考试开始后不能再做变更。

4、 期末考核方式变更申请

  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及教学要求选择期末考核方式,可选择期末考试(开卷或闭卷)、期末考核(论文考查等)、或提前考试。如无特殊情况,期末考核方式都默认为第19周考试周统一进行期末考试。如需变更期末考核方式的,需在每学期第7周前由任课教师提交变更申请报告交院长助理批准后交教务员备案。

5、 期末考试试卷

  A、 任课教师应按学校统一的期末考试试卷模版准备好期末考试A、B两套卷子及答题卷,A卷为正考时使用,B卷为补考时使用,并同时设置好A、B卷的答案。多个教师上同一门课的期末考试试卷应统一。

  B、 任课教师需在考试时间前至少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填写好试卷付印凭证并亲自送至教务处统一印刷。在统计所授班级学生人数的基础上试卷应多印刷部分数量,以备临时之需。

6、 期末考试监考

  A、学院所有专职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均需要参加期末考试监考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杨星院长提出申请并报教务员登记。一旦期末监考工作安排结束后不得修改。

  B、监考安排确定后,监考教师应按要求严肃认真监考,无特殊情况不能找人替换监考,若私下自行替换监考,将按教学事故处理及通报批评。

  C、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需替换监考的,需由监考老师自行联系好替换人选,在考试前提前1天填写《更换监考申请表》一式三份,交由杨星院长审核批准后,一份交至替换监考人选存档,一份交教务员存档,一份由监考老师自行存档。

  D、主考教师需在考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各教学班学生的考试座位号及相关的考试教室的座位号安排,并在考试当天将此两份安排表格带至考场粘贴,指导学生按照对应的座位表格就坐进行考试。开考前监考教师需对学生准考证件进行检查,学生证是学生唯一合格的参考证件。如有学生未携带学生证,监考教师不能让其参加考试。

  E、主考教师需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将考卷亲自交给监考教师,并在考试期间对各相应考场进行巡考以便考卷有问题时及时处理。监考教师需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并书写黑板板书,强调考场纪律,检查学生考试证件,将考试试卷准备好,正式开考后及时分发试卷。

  F、监考教师应携带《考试作弊处分申请表》到对监考过程中出现的作弊等行为一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7、学生成绩处理

  A、按照教务处规定,在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需将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上下载打印相关的教学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时间有限定,过时关闭。

  B、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后对学生进行学分审核,学期内取得课程总学分数不足14学分者给予退学警告。对于课程首次考试卷面成绩低于35分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补考资格,学生只能通过重修取得该课程学分。

  C、任课教师如因错误登记成绩而需修改已提交成绩时,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留言或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填写成绩处理申请表,经学院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由教务处修改。

8、教学资料提交整理

  每学期开学初,任课教师需上交上学期任课课程的教学资料汇总:1)只需上交电子版到指定邮箱的:教学大纲1份、教案1份、教学日历1份;2)需上交纸质版到开课学院教务员处的:A/B卷空白卷各1份、A/B卷答案各1份、学生成绩单2份、试卷分析表2份、学生试卷(需按教学班学生成绩单顺序排序后装订成册,并在第一张学生试卷上面附一张空白A卷,与学生试卷一起装订)。若有补考课程,需提交补考学生成绩单2份和补考学生试卷(按照补考成绩单上的学生姓名顺序排序装订成册,在第一张学生试卷上附上一份空白B卷一起装订)。每门课程试卷需用试卷盒装好,提交给开课学院教务员存档。

9、四六级监考

  每年六月份、十二月份是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段,我院参考学生人数多,因此监考任务繁重。每位教师均需参加四级监考,六级监考则可在自愿选择基础上,以学院安排为准。学校教务处在每次考试举办之前会在学校办公平台上发布监考及考务培训通知,请留意学校办公平台相关信息的发布和教务员在QQ群和飞信的通知。
10、教学听课制度

  每学期,我院领导听课不少于8次;各专任教师听课不少于5次。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45分钟)。听课表需于每学期期末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学院教务员处,由教务员统计后上报学校。

11、工作量统计

  每位教师需在各教学期内统计自己的授课工作量,相关核算文件标准以人事处发布的工作量统计通知为准,统计后交由学院教务员审核并报教务处、人事处。


岗位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教学工作量要求
          208      
 
标准学时
208   
 
标准学时
224
 
标准学时
224
 
标准学时

12、毕业论文指导

  A、各教研室根据学生人数情况进行指导教师安排,一般每位教师指导6名学生为宜。

  B、毕业论文学分数为10。每年10月份进行导师与学生分组、学生动员等准备工作;11月份进行选题;12月份开题;次年3月份中期检查;5月份进行论文答辩。

  C、学生需按照学校和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写作的规范要求进行,每个环节均需提交相应的材料。答辩前论文仍未按要求完成者,将不予答辩。

  D、学校教务处在论文终稿完成后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论文进行抄袭检测,学生根据检测结果修改论文并送图书馆复检,申请优秀论文学生则必须要参加抄袭检测。

  E、答辩完成后学生需将所有毕业论文资料按要求装袋,并交给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检查审核确定无误后,统一交给学院教务员,由教务员收齐后交给图书馆保管。需要装袋的材料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 毕业设计(论文);

  3.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

  4. 毕业设计(论文)外文翻译及外文原件;

  5.中期阶段考核表;

  6.指导教师审阅评语书;

  7.专家评阅评语书;

  8.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

  9.毕业设计(论文)各种附件(光盘或设计图纸)。

13、排课

  (1)各专业负责人在新生入学的前一个学期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并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

  (2)教务员于每学期第11-12周从系统导出《学期执行计划表》,由专业负责人审核下学期的执行计划,提交《学期执行计划表》至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于第13周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学期执行计划表》下达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教务员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于第14-15周向教师所在学院发送《教学任务通知书》,各教师所在学院组织填写《课程教学安排表》并按时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

  (4)教务员于第16周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合理编排课程表和配备任课教师后交由教务处依据各学院的课程表于第17周配备上课课室。

  (5)新生第一学期的执行计划在第1周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交《学期执行计划表》,由教务处审核和下达教学任务后,各学院再进行排课工作。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经济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