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拟于近期启动2017年“高举团旗跟党走”青年月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现将前期筹备及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6月
二、总体方针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团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团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从严治团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在“青年月”期间组织开展具有时代特征、学校特色、学生特点的主题教育活动,竭诚服务广大团员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本年度拟开展以下版块活动:
1.深化思想引领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内容在青年学生中的普及程度;持续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选树青年榜样;举办“与信仰对话”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坛、分享会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五四运动”纪念活动,弘扬和传承“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抓住党的十九大召开、建团95周年、建军90周年等重要节点,推进党史、国史、近现代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开展“团干讲团课”学习宣讲活动,团委书记、各级团干部在“五四”期间,围绕团情团史、党团基础理论、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等内容,为基层团员青年讲授专题团课。
2.激发基层活力
突出主题团日的基础作用,以团支部为单位,每个支部本学期集中开展2次主题团日活动:围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进四信”、纪念建团95周年、“喜迎十九大、坚定跟党走”等主题;深化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团务工作,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形成示范带头作用;以团内评优工作为切入点,开展“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优评先工作,树立共青团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典型和模范标榜;鼓励团支部在青年月期间开展以学雷锋、公益志愿服务、纪念建团95周年等为主题的团日活动;鼓励团支部内部开展如PPT演讲比赛、摄影视频类比赛等能够提升支部同学技术技能的支部赛事;校团委将对基层支部申报的优秀项目给予部分资金支持。
3.素质拓展活动
重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传播,弘扬传统美德,结合专业、学科及学生特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重视发挥学生社团的积极作用,通过举办“缤FUN华年”学生社团主题系列活动,促进社团健康、规范发展;继续深化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帮助大学生群体形成健康体魄的指示,激发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大学生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帮助大学生提升身体素质,从中磨练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和拼搏精神。
(三)组织实施
坚持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学院团委、学生会、相关学生组织、团支部、班委会、学生团体以及相关项目团队在活动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基层团学组织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在继承和发扬我校校园文化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结合新媒体的运用,广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参与热情,努力创新“青年月”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四)工作理念
积极整合现有资源,本着“校级活动出品牌、院级活动强特色、班级(团支部)活动重参与”的理念,进一步培育和打造“青年月”的活动品牌,注重青年学生思想引领、成长服务的载体建设和阵地建设,使学生能从活动的开展中得到成长。
三、项目申报流程及要求
“青年月”各活动项目按照“申报—审批—立项—执行—总结”的流程来实施。活动申报由各活动组织单位向校团委提交申请,由“青年月活动协调工作组”讨论确定。根据活动组织规模,项目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1.校级重点活动。此类活动原则上由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和校级学生组织主办并负责组织工作,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数量做一定控制。活动由承办单位提交申请,经集体讨论、确定。对于确定立项的项目,学校团委将给予承办单位一定的经费支持,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整体进度,校团委负责协调,并予以备案。
2.院级(院际)活动。此类活动由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等院级团学组织主办并负责组织工作,面向本院或同类型学院的学生开展,要结合专业特点、突出学院特色。活动由承办单位以项目申报书的形式提交申请,经过学校“青年月活动协调工作组”集体讨论并最终确定立项项目。
3.团支部活动。此类活动由团支部等基层团学组织主办并负责组织工作,面向本支部或若干支部的团员青年开展,本次青年月侧重发挥团支部基层活力,鼓励创新,力求“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活动由承办单位提交申请,提交学院审核、筛选,报校团委审批确定立项项目。学院负责协调本学院此类型活动的整体进度,并提供必要指导。今年学校计划支持若干项支部活动立项,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要填写对应的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各团支部均须在4-6月期间举办契合上述主题的团日活动。
五、时间安排
1.申报表提交:请于4月5日(星期三)前上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以“17青年月+支部名称”命名,发至经济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jingjizzb@qq.com;纸质版申报材料于当天下午18:00至19:00交至C10楼下工作人员处。
2.审批、立项:4月20日(星期四)前完成。
3.下发“青年月”正式通知及“立项活动列表”:4月月27日。
4.启动:4月27日(星期四)。
5.活动总结表:按照活动执行计划,活动结束后3天之内,向校团委递交“活动总结表”。
联系人:
黄敏贤:13501472187/672187
冯琳莉:13535090013/660013
谭浩麟:13501472965/672965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经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1.团支部申请表
http://jj.gcu.edu.cn/uploadfile/2017/0401/20170401124312694.doc
2.活动总结表
http://jj.gcu.edu.cn/uploadfile/2017/0401/20170401124408517.doc
http://jj.gcu.edu.cn/uploadfile/2017/0401/2017040112455176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