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基层组织充满活力,团省委决定于2017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6-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团员、团干部,基层组织及其骨干。根据校团委《转发省团委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表彰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申报项目及条件要求,申报人(团支部)应符合“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申报条件。
二、学院团委将严肃申报筛选,严格把关,可推选“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各1个。
三、请有意愿申报的团支部、团员团干认真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表(见《通知》附件),并于2017年3月19日17:30至18:30前将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7年3月19日19:00前发至邮箱jinjizzb@qq.com,邮件命名:所在团支部+省共青团表彰。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黄敏贤:13501472187/672187
冯琳莉:13535090013/660013
谭浩麟:13501472965/672965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经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表彰的通知》
http://jj.gcu.edu.cn/uploadfile/2017/0316/201703160917148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