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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选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7-03-04 访问统计: 25

经济学院全体学生:

  按照校团委《关于推选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拟定于今年5月在广州召开。

  现就会议代表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1、根据《关于推选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一届委员会候选团体的通知》【团粤联发〔2017〕5号】精神,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共设代表600席、列席代表197席,我校代表名额为正式代表2席、列席代表1席。

  2、会议正式代表中设自荐代表15席,以个人为单位报名,省学联统一遴选。

  二、自荐代表

  自荐代表:我校在册非毕业班学生均可。

  三、代表选举标准

  1. 思想过硬、品德优秀、业绩突出、履职力强。

  2 代表人选原则上应是我校在册非应届毕业生。

  3、优秀学生代表要求:品学兼优,在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志愿公益、社团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原则上由非学生干部担任。

  详细标准见附件4。

  四、推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1、3月9日前,根据工作方案,自荐代表以个人为单位,填写提交《自荐代表人选登记表》(附件3)至校团委。以上材料提交电子版至邮箱panjy@gc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2、3月12日前,校团委汇总相关材料,并组织开展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

  3、3月14日前,由校团委按照120%比例遴选代表预备人选,报学校党委,经学校审批后报送团省委及省学联。

  4、3月25日前,由省学联主席团遴选产生自荐代表。

  5、3月27日前,根据团省委资格审查结果,由校团委按方案要求组织召开代表大会或全委会,通过差额选举方式推选出正式代表人选,并根据工作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召开广东学联十一大是全省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团学组织全面推进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团学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方案提出的原则和要求,严肃规范推选代表,仔细填写有关表格。

  2、推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各推选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民主推荐代表,认真履行推荐、考察、审核、协商、选举、公示等程序。

  3、在推选代表过程中,各级团学组织须积极做好自荐代表的发动和宣传,配合做好召开广东学联十一大的宣传造势和氛围营造,保证通知传达到班级层面。

  联系人:潘家韵
  联系电话:020-36903032

  附件:
  3. 广东学联十一大自荐代表人选登记表

  4. 关于推选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一届委员会候选团体的通知【团粤联发〔2017〕5号】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经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附件:
3.http://jj.gcu.edu.cn/uploadfile/2017/0304/20170304121756729.docx
4.http://jj.gcu.edu.cn/uploadfile/2017/0304/2017030412185219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