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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3-05-27 访问统计: 24

各二级学院:

  2013届毕业班学生主修专业和附修专业(含辅修和双专业)毕业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22日至6月28日。现将审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修专业的课程修读

  1.毕业班学生课程修读的审查,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成绩为准,请各二级学院教务员尽快核对并补齐学生成绩;

  2.5月21日前由各二级学院自审,各二级学院应对照各主修专业的综合培养计划、《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毕业班学生及延长学籍的往届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备齐以下材料:

  (1)《2013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

  (2)《2013届本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机审明细表》(表中资料可由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审核信息”导出);

  (3)《2013届毕业班不符合毕业资格学生明细表》(由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审核信息”界面按右键-<查询>-<查看不符合条件学生(条件)输出>导出);

  (4)各专业正常毕业学生的成绩单(随机抽查三份);

  (5)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

  3. 5月21日,由教务处人员组成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小组成员名单和审查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按照各专业本科生综合培养计划、学籍管理条例、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各二级学院2013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初审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教务员及有关人员参加,并按规定备齐相关材料。

  4. 5月24日前,各二级学院教务员应根据学院自审及学校毕业资格审查小组的检查情况,对本学院学生的毕业资格作最后的复核和确认。复核后,请将《2013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及《2013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明细表》(分专业详细列出每个学生审核结论并在备注中填写学生正在修读的课程情况,“审核结论”一栏限填五种状态:毕业、结业、肄业(退学)、延长学籍、待定。详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舒老师(要求纸版及电子版),教务处将对各二级学院审查结果进行最后审核和确认。

  5.毕业班学生毕(结)业信息及课程成绩的存档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各教务员在审查和复核过程中,务必认真细致,对错误或遗漏的成绩应及时改正或补登;对学生姓名中电脑无法打印的汉字,要用钢笔写上,不能留空。

  二、附修专业

  1.附修专业(辅修和双专业)的课程修读情况审查与主修专业的课程修读情况审查同时进行,先由附修专业所属二级学院按相关的培养计划、《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修读附修专业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初审,并备齐学生成绩单,再由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复审。

  2.审查结束后,由附修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将《双专业、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3)报送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员对学生的附修专业毕业资格作复核后,填写《2013届毕业班学生附修资格审核明细表》(详见附件4),交报教务处舒老师(要求纸版及电子版),其中“审核结论”一栏限填三种状态:毕业、未能毕业、待定。

  三、复核要点

  1.本次毕业资格审查对于培养计划及相关学分的要求严格按照本专业综合培养计划执行。

  2.根据本科生综合培养计划,学生取得的通选课学分数应达到最低毕业要求----6学分 。

  3.经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课程学分数(含所有课程,但不包括正在修读的课程)超过16学分(含16学分)的学生,不具备毕(结)业资格,按以下处理:

  (1)达到最长在校时间(六年)的学生,做肄业处理;

  (2)未达到最长在校时间的学生,按《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取消附修专业资格,所修课程按选修课记载;达到退学警告的需给予退学警告),并予延长学籍或作肄业处理;

  (3)在校期间,连续三次或累计四次退学警告者,按规定作退学处理。

  4.经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课程(含所有课程)学分数未达到16学分的学生,做结业处理。

  作结业处理的学生,取消附修专业的毕业资格,所修读的附修专业课程可按选修课程予以记载。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凡本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经审查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同时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主修专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6.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检查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学籍处理(退学警告、退学等)和违纪处分是否有遗漏,如有,应将情况列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报送教务处。

  7.教务管理系统中“是否注册”为“否”的学生不具备毕业资格(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管理”—“学籍管理”—“信息维护”中查看)。

  8.本届本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安排见《2013届本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及发证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5),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进度执行。

  以上通知内容,请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教务员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理解,有任何情况,请与教务处及时联系(联系电话:36903028)。

  附件:

  1.《2013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2.《2013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明细表》

  3.《双专业、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查表》

  4.《2013届毕业班学生附修资格审核明细表》

  5.《2013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及发证工作时间安排表》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