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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报到证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3-05-12 访问统计: 64

   一、适用范围:
  1.在国内从未办理过分配就业手续的学生,出国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2.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等各类留学回国人员。

   二、在线申请
  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进入“就业落户”栏目,选择“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状态为“已提交”)。
   三、所需材料:
  1、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大学专科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接收函原件一份;(见附件)
  4、档案保管证明原件一份,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见附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出国前将户口存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放合同;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留学人员,请提供原户籍管理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

1、在户籍所在地工作只需办理就业报到证,而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需同时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2、回国赴上海、深圳工作的留学人员不需要在我中心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办理要求和相关手续请咨询当地人事局(引智办)。

3、需办理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留学人员请自行与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