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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三支一扶”政策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9-04-09 访问统计: 73
【就业政策】“三
支一扶”政策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一、计划落实

    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二、实施过程

    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通知》在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期间的户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工作时限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四、优惠政策


1、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
2、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

五、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