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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会议组织与管理办法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6-04-13 访问统计: 68

       为加强学院各类会议的组织与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本办法。学院大型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也遵循本办法。
       一、会议的原则
       为建立良好的会风,凡没有结合实际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会不开;凡可用其它方式解决问题的,就不要召开会议;凡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就要尽量合并召开;所有会议应本着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进行。
要严格控制会期和规模,要端正会风,讲求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问题。
       
       二、会议的种类及负责部门
       学院的会议就会议性质而言,有学院董事会会议、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学院党务会议、全院综合性大会、部门业务会议及单位内部会议。
       1. 学院董事会会议、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学院党务会议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
       2. 学院综合性会议由学院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综合性会议指:①以党委或学院名义召开的会议;②要求学院行政几位领导同志参加的综合性会议;③需要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④全院党员、教职工或学生大会。
       3.各种业务会议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学院办公室协助。
       4.各单位内部会议由各单位自办。
       5.为解决各种紧迫问题的现场办公会由院领导指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牵头部门草拟会议纪要,并监督决定的落实。纲要及落实结果及时送学院办公室备案。
       上述会议的各牵头组织单位,负责会议通知的草拟、会议场所的布置,督促和检查会议决定(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会议召集的基本程序及责任
       1.确定会议议题:全院综合性会议议题一般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确定,业务会议由各业务部门根据解决问题的实际需要提出并由主管院领导审定。各部门在确定会议议题时,务必本着精简、高效和节约的原则,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精心安排,保证会议开得紧凑。达到预期的目的。
       2.确定会议议程、日程和确定主持人程序安排。
       3.确定与会人员名单。全院综合性会议与会院领导名单由学院办公室进行安排;召开各种业务会议,除安排主管院领导出席外,一般不安排其它院领导参加,尤其是一些应酬性的会议,各单位出席人数也应控制在最低限度,力争选派最有代表性的人员出席,一般情况下系一级领导不必同时出席同一业务性会议。
学院召开中层干部会,由以下人员出席:
       ① 院行政领导;
       ② 院党委委员;
       ③ 各系、院直属单位正副职负责人;直属党支部书记;
       ④ 院机关正副部处长;
       ⑤ 院工会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