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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与流程图
发布者: 禤元熙 发布时间: 2013-12-10 访问统计: 51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各单位党组织发展教工、学生党员)

  一、提出入党申请

  教工(或学生)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成为入党申请人。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经党支部(或者团组织)推荐,学院组织部审批同意,将入党申请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三、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培养教育过程中,须安排2名正式党员当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将每季度的培养教育情况填写在《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上。

  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群众意见,做好记录。群众座谈会的群众主要是指具有代表性的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10人,与会人员要签名。

  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于经历比较单一的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指本科生和中间没有间断、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可直接查阅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提交自传。自传主要包括自己的经历(一般从小学或七周岁写起),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要尽可能写得具体详细些),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简介。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将准备发展入党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完成《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填写。

  四、接收预备党员

  党支部向学院组织部提交《关于拟发展×××同志入党的支部综合意见》(以下简称《支部综合意见》)。《支部综合意见》内容包括党员现实表现情况和政审结论。

  安排发展对象参加入党前培训。

  学院组织部向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报送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入党材料包括支部综合意见、入党申请书、自传、群众座谈会意见、思想汇报、党课学习结业证书复印件和《入党培养对象考察表》和党委讨论的意见。

  经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预审通过后,发《入党志愿书》。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将支部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包括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支部党员到会情况和表决情况。

  将《入党志愿书》和其他入党材料报学院党委讨论通过。

  校党委派人与申请人谈话。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内容包括谈话的主要内容、对申请入党人的主要看法以及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的意见。

  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向党员发《吸收新党员通知书》(由党支部转交,党支部要做好登记),并填写《新发展学生党员情况一览表》备案。审批后的入党材料由党委组织部保管或由有关单位领取归档。

  五、转为正式党员

  各党支部向学院组织部报送党员转正材料预审,材料包括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群众评议意见、支部综合意见、《入党志愿书》(办理转正手续前到学院组织部领取)等。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形成支部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连同其他材料报学院组织部审批。

  学院组织部预审后填写党总支综合意见报送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审批通过后,向党员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由学院组织部转交,党支部要做好登记),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一览表》备案。审批后的教工和学生的入党材料分别由组织部归档。